至今仍有以陸配、陸娘為標題者。越南配偶,指與臺灣人結婚而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人。在台灣的新聞媒體,多以「越南配偶」、「越配」或「越娘大陸新娘身分證」稱呼[a]。直到2003年3月,在台灣的婦女團體推動正名運動票選新名,由「新移民女性」獲得最高票;同年9月,內政部宣布將過去的XX新娘,改稱越南旅遊為「外籍」與「大陸」配偶;2011年,「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」成立,再推動正名運動;2012年,政府再宣布官方將其統稱為新住民,大陸新娘至此發展出了新詞台灣新住民。然而在統計資料中,仍以「外籍配偶」稱之。